365-320/我想,我真的喜歡過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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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,我們難得地聯繫上了。在三年後。
跟你回顧著過去發生過的事情,包含時間、發生什麼事情、是不是真的這樣,還是說根本就是我瞎掰,一個人在房間,不止一次被你的文字逗得大笑。
一切都跟10年前一樣,你就做你自己,沒有刻意做任何事情,然後我就被這樣的你療癒了。

以前,會巴著你,寫你的筆記本,想要讓你跟我講話。我一點都不喜歡數學,但想到算了數學就可以問你問題,所以我就硬著頭皮去算了。雖然我還是每次都被打,每學期都被當,但本來拿數學高分就不是我的目標,我的目標從來都只有每天都找一個更爛的理由接近你啊!
現在,你隨便講個什麼(喔其實你也沒有「講」,你只是打字而已),我就被你逗得花枝亂顫的。
例如當你說「我這麼年輕」,或者你說「本少爺才不想跟你計較」,又或者你反問我「那你現在快樂嗎?我不會唸你一個小時的。」我都可以想到你的臉會是什麼表情,然後我就笑了,我完全可以再次感受到我在那時為何那麼喜歡黏著你,就算是看著你無奈的表情都能讓我為之快樂(簡直跟個變態沒什麼兩樣)。


當你說,我做的卡片你都有留著時,有一瞬間,我有點想哭,我想那是因為:知道自己曾經追了一個人的背影三年,做了那麼多蠢事、說了那麼多蠢話,以為自己什麼也沒有留下與達成,但卻在10年後知道,有個東西(就算是個很微不足道的東西)被保留下來沒有丟棄。
這是個遲來的鼓勵,鼓勵那個青春小少女,懵懵懂懂追著一個人跑,當時不太清楚那是什麼樣的感情,但是持續了三年。
如果,說那是喜歡,似乎也不為過。


人如果沒有成功或是大富大貴的,至少可以把持續做了一件事情視為是一種成就。因為努力很難,持續努力更難。
(這就是一篇看標題以為是愛情故事、看內容發現是片段回憶錄,結尾是勵志文)